日前,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消息,为严格落实国家黄河禁渔制度,持续养护山西省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通告有关要求,黄河山西段从4月1日进入禁渔期,至7月31日结束。黄河干流山西段、汾河、沁河干流河段以及所属一级支流的干流河段规定为禁渔区。
禁渔期间,在禁渔区内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禁止收购、运输、储藏、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在禁渔区内因教学科研、驯养繁殖等特殊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开展专项捕捞活动的,须经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批准。
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会同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反禁渔期禁渔区规定的各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举报电话如下:
省 级:0351-8235598;
太原市:0351-4228090;
大同市:0352-7935538;
朔州市:0349-2163159;
忻州市:0350-3031625;
吕梁市:0358-3386900;
晋中市:0354-2414397;
阳泉市:0353-3308055;
长治市:0355-3033636;
晋城市:0356-6995515;
临汾市:0357-2019320;
运城市:0359-2088055。
(总台记者 王跃军 裴大伟)
原标题:黄河山西段进入为期四个月的禁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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