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消息,据工信部的公告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将于3月1日起施行,旨在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上述规定有利于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要求,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不良信息等。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指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应当文明健康使用网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用户协议约定,切实履行相应义务,在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形式参与网络活动时,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这也意味着,网民在行使自己权力表达自己意愿的同时,又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担当相应的义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乐享网络,把网络生态维护好,把网络空间建设好,共同营造亿万民众更美丽、更干净、更安全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