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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沉银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主人之争:可能系李自成赐与张献忠

2020/7/28 15:00:33 来源:互联网

还记得江口沉银遗址中出水的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吗?金印在江口出水,证实曾为张献忠所有过,而“永昌”又恰好曾是李自成的年号,那这枚大元帅金印,究竟和张献忠、李自成有什么样的关系呢?

一开始,学术界莫衷一是,随着研究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李自成不可能是“永昌大元帅”,也有学者认为,这枚金印是张献忠自己所有。

日前,江口沉银遗址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刘志岩就明末清初的历史背景以及张、李两支农民军的关系,公开撰文称,“永昌大元帅印”是一方由李自成制作,并赐予张献忠的金印,是见证张、李两支农民军关系的重要实物。在明末清初的特定历史背景下,于李自成而言,这是他招抚对手,完成自己称帝梦想的一种手段;于张献忠而言,这是他麻痹敌人,以便实现入川割据的一种策略。伴随着李自成京师的败退和张献忠在成都重新称王,这方金印短短十个月的历史使命就这样结束了。

7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与刘志岩取得联系,证实该文系他所著。

刘志岩系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副研究员,系江口沉银遗址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近年来,其时间几乎都与江口考古发掘有关,也曾主持多期江口沉银文物讲座,在江口沉银考古发掘和相关文物上,他的许多见解,可谓分量十足。

六斤多重的虎钮金印

是李自成称帝前夕所制并赐予张献忠?

永昌大元帅印,2013年自彭山江口沉银遗址被盗出,2016年被警方从西北追回,现藏于眉山市彭山区文物保护研究所。该印为黄金制成,方形印台,虎形印纽。印章金光灿然,虎钮身姿矫健,印台边长10.3、厚1.6、通高8.6厘米,总重3195克。印面铸“永昌大元帅印”六字,九叠篆,朱文,可见加刀修整痕迹。印背刻款二行,首行为译文,次行刻“癸未年仲冬吉日造”。


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

该印系追缴文物,缺乏科学的出水信息。目前,学界对这方金印为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制作且为农民军用印已基本达成共识,但对其制作者、使用者以及印文的含义尚存在较大争议。如有学者认为这方金印的制作者及使用者为张献忠,印文中的“永昌”二字为吉语;也有学者认为该印的制作者及使用者均为李自成,印文中的“永昌”二字则代表大顺政权的年号。

刘志岩据背款所刻的制印时间并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考证,撰文称:这方金印应为李自成于西安称帝前夕所制,并赐予张献忠,是反映张、李两支农民军关系的重要实物证据,对研究大顺政权、大西政权的政治、军事制度乃至明末清初的历史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观点一

金印非张献忠自作用印

理由1》》》与张献忠身份不符

刘志岩认为,张献忠自作用印,与其身份不符。

根据金印背款纪年,该印制作于崇祯十六年冬月(1643年11月)。

这一年,张献忠率领大西军转战于湖广地区,后铸王印“西王之宝”……由此可见, 崇祯十六年(1643年)的上半年,张献忠已经建立起自己的政权,并且称王。他此时所自称的“西王”,与之前所称“西营八大王”的含义已经完全不同,不仅是一支军队的最高领导者,更是一个割据政权的最高领导者,这是他身份的一次重要转变。

崇祯十七年(1644年),张献忠在成都自立为帝。从“称王”到“称帝”,则是他身份的再一次重要转变。

……

因此崇祯十六年(1643年)三月已“称王”的张献忠,是没有理由在同年十一月份再自封为“永昌大元帅”的。

理由2》》》印文与大西军中军制不符

在刘志岩看来,张献忠在武昌建立地方政权后,大西军仿照明军设立了五军都督府。张献忠于成都称帝后,分设东、西、南、北四将军,作为军队统领等。

“我们在明清诸多历史文献中,至今未见一例关于大西军中曾设‘大元帅’的记载,但与此同时对李自成曾自号“大元帅”的事实则记载得非常充分,因此不能简单的将这一状况归结为文献失载。”刘志岩认为,从制作时间来看,这方金印与张献忠当时的身份并不符合,且印文也不符合大西军的军制,因此这方金印不可能为张献忠自作用印。

观点二

金印为李自成制作并赐予张献忠

理由1》》》李自成有制作这方金印的动机:用以招抚张献忠

刘志岩觉得,李自成有制作这方金印的动机。他介绍,崇祯十六年冬月(1643年11月),李自成已经占据了陕西的大部分地区,除了明军以外,最主要的对手就是张献忠的大西军。从军事实力来讲,李自成比张献忠更胜一筹,但此刻的大顺军正在向推翻大明王朝统治发起最后的冲击,为避免同时对付两个强敌,李自成对张献忠的大西军采用了招抚政策,以便达到自己称帝,成为天下共主的目的。


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

“自成久觊尊号,惧张献忠、马守应结为患。既入秦,通好献忠。献忠厚币逊词语。自成遂僭号。”刘志岩认为,李自成在称帝之前,与张献忠有过沟通,并达成了共识,“永昌大元帅印”就是这次沟通的物证。称帝前夕的李自成,以大顺军的最高军职为筹码,来招抚自己的强敌。“永昌大元帅印”也可能只是一个象征,用来作为张献忠不反对李自成称帝的信物。

李自成在其征战过程中,曾多次以授予官职的形式来招抚对手,为他所用。故于称帝前夕,再次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招抚张献忠这个最主要的对手,也就显得再正常不过了。

理由2》》》张献忠有接受这方金印的理由:示弱接受以求自保,让李自成安心方顺利入川

刘志岩认为,不光是李自成有动机,张献忠有接受这方金印的理由。

崇祯十六年(1643年),张献忠率领大西军在湖广地区的作战接连取胜后遇到挫折,此时李自成的实力已经超越了张献忠。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张献忠选择接受李自成的授官赐印,自然是为了让李自成安心,以求达到自保的目的。

张献忠放弃湖广进军四川,就是考虑到四川偏处一隅,易守难攻。在大顺政权行将统一全国之际,张献忠以一种示弱的态度面对李自成,以便能够顺利入川,在巴蜀地区建立割据政权,这是由二者之间此消彼长的实力变化所决定的。

在张献忠的征战生涯中,这种情况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在于己不利的形势下,他既曾“受抚”于明廷,也曾示弱于李自成。

故在崇祯十六年的冬月(1643年11月),张献忠接受李自成的授官赐印,不过是他再一次为达到自己战略目的的权宜之计。张献忠在向四川进军的途中,使用的正是李自成的“永昌”年号,这也是他曾短暂归附于大顺政权的佐证。

理由3:印文符合大顺军的军制,形制与现存大顺政权官印更为接近

刘志岩说,大顺军中确曾设有“大元帅”一职,并由李自成亲自担任,因此据印文来看,这方金印出自大顺军显然更为合理。

目前已知大西政权和大顺政权的存世官印各为14方。大西政权的14方官印中除“西王之宝”外,其余13方背款均以“大顺”年号纪年。大顺政权的14方官印中,除2方背款不明外,其余12方中有10方以“永昌”年号纪年。


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背款等

值得关注的是印文为“辽州之契”和“汲县之契”的2方官印,其背款均以“癸未”干支纪年,这是李自成在大顺政权正式建立前的一种 纪年方式,“永昌大元帅印”背款的纪年方式正与之相同。

总之,从崇祯十六年(1643年)的历史背景出发,并结合张、李两军的关系来推断,“永昌大元帅印”应是由李自成制作,并赐予张献忠,这方金印本身的形制也与存世的大顺政权官印更为接近。

观点三

这是一方废印,张献忠并未真正使用

如果说金印为李自成制作并赐予张献忠,那么接受这个印章,张献忠是不是满心欢喜?他使用过没?

刘志岩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他介绍,崇祯十六年(1643年)十二月,张献忠放弃了他在湖广地区的大本营长沙,自岳州渡江,与此时正在荆州的马守应汇合。张献忠虽“奉永昌年号”,但进入荆州城时仍自称“西王”,可见其并未真正接受李自成授予的“永昌大元帅”一职,而这方金印当然也就不会被实际使用。

崇祯十七年(1644年)正月,张献忠自荆州向西,由夔州入川。大西军在入川的过程中并未遇到明军过多的抵抗。六月陷重庆,杀瑞王朱常浩及巡抚陈士奇,八月攻占成都,蜀王朱至澍自尽,巡抚龙文光投水死。

至此,张献忠入川割据的战略目的已然达成,张献忠对外恢复了“西王”的称号, 也不再使用李自成的年号“永昌”,开始使用自己的年号“大顺”。

总之,自崇祯十六年(1643年)十一月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八月,张献忠“永昌大元帅” 的身份仅仅是名义上存在了十个月。

这个身份,对于他而言,只是迫于形势的一种权宜之计, 既不会在大西军内部使用,也不会对外宣扬,所以不见于明清时期的文献记载也就可以理解了。

虎钮金印出水被盗始末

两次盗挖出水 近800万卖出 公司老板手上追回

将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以下简称虎钮金印)盗挖出水的是已经被判刑的彭山人李大强、郑红枫、黄鑫、周珏。

80后的李大强原来在彭山某单位上班,但他不甘于那点薪水,因在外地学过潜水,其先后与几个盗掘团伙合作过,在众多盗掘团伙中,他可谓“战功赫赫”:下水数十次,并挖出虎钮金印。

2012年,4人结识后,每人出资1.5万元,前往成都、武汉等地,订制潜水服、氧气瓶、木船、金属探测仪等装备。简单分工后,四人的“寻宝之旅”就这样开始了,多次盗挖出银锭等文物。

之后,李大强和郑红枫两人达成私藏出水文物的一致约定。

2013年清明节,下水之前,郑红枫和李大强、黄鑫、周珏四人在江边祭拜张献忠后,和往常一样,在夜色掩护中,李大强下水挖宝。

当晚金老虎出水被两人藏匿,又过了几日,四人再次盗挖,李大强摸到印章。称重后,两人达成一致,郑红枫保管金老虎,李大强保管金印章。

虎钮金印正式出水。


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

一开始,待价而沽的郑红枫将金老虎和印章的心理价格定在了两千万,后又降至一千万,随后,这个金老虎印章以近800万元的价格售出。

相传,这个金印一转手到成都,价格便涨至上千万,再转手到西北某省一公司董事长鲜玉昆手上时,价格已经超过一个亿。

警方证实,盗挖到金印后,郑红枫将其卖给文物商人阿元,阿元卖给成都文物商人阿翔,阿翔卖给鲜玉昆,2016年,眉山警方将虎钮金印等文物从鲜玉坤手上追回。

目前,被告人李大强、郑红枫、黄鑫、周珏四人已全部领刑。其中,被告人李大强、郑红枫和周珏三人因犯盗掘古遗址罪,分别获九年、十年六个月、十年有期徒刑;被告人黄鑫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倒卖文物罪,共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贩卖金印等文物的阿元和阿翔也以贩卖文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100万;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金200万。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蒋麟 摄影报道

编辑 成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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