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多地明确了:年底前,全面禁止!)
2020年底前
福州、厦门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
药店、书店等场所
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
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今日省发改委官网发布了
《关于印发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
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通知,福建到2020年底,按照国家部署,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底,禁限范围有序扩大,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有效推广,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显著提高,培育和推广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塑料污染防治典型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福州、厦门等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同时
还发布了
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
生产、销售和使用
主要任务时序进度表
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即日起
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2020年底前
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2022年底前
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020年底前
福州、厦门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022年底前
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025年底前
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福州、厦门等有条件的地区,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禁止、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
●2020年底前
全省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2022年底前
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2025年底前
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禁止、限制使用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
●2022年底前
全省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2025年底前
全省所有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禁止、限制使用快递塑料包装
●2020年底前
可降解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提高到50%。
●2022年底前
全省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
●2025年底前
全省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