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1月24日电(祁增蓓)在24日举行的青海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付学利说,建立“241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年度各地风险消除率均保持在75%以上。通过抓产业、稳就业、强兜底,脱贫民众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801元,较2020年增长12.3%,高于全省农牧民收入增长幅度。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顺利推进。”付学利介绍,青海省、州、县三级以“双组长”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制定出台“1+5+7+N”有效衔接顶层设计,全面完成乡村振兴部门调整挂牌,新一轮向1716个重点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5221人。
此外,江苏省15个县区与青海省1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了“一对一”结对。苏青两省协商制定“1+2+N”东西部协作政策体系,年度落实协作资金8.59亿元,较2020年增加4.52亿元,增长111%。
付学利表示,2022年,确保脱贫民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牧民收入增速,使脱贫民众与当地农牧民的收入比例不断提高将成为青海省乡村振兴工作的重点。“具体来讲,今年就是‘建强一支队伍,守牢一条底线,突出一个重点,接手两项工作,抓住五个关键’,持续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
针对有效衔接新形势、新任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系统干部队伍;因地制宜建立监测标准年度调整机制,持续抓好“241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围绕1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10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在政策保障、资金投入、人才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加速补齐区域性发展短板。
付学利说,下一步乡村振兴部门将全面接手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工作。“我们将以农村‘六乱’治理、厕所革命、污水治理等为主攻方向,继续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成效。”
同时,抓好产业和就业,聚焦“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持续提升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严格规范项目资金和扶贫资产管理,统筹用好东西部协作、对口援青、中央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等资源,主动沟通衔接,争取更大支持,促进互利互惠、共享共赢。
“在去年青海省39个乡镇、225个试点村的基础上,继续遴选200个左右的村庄开展试点,对照《青海省乡村振兴试点实施方案》,重点抓好特色产业培育、乡村基础建设、公共服务提升、巩固脱贫成果等工作,通过分轮推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青海乡村振兴经验模式。”付学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