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4月1日)开始,公安部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实施,其中在交通违法、 驾考领证等方面均有相应调整,一起了解下。
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优化调整了记分分值,其中,上调了包括驾车接打电话等5项行为的记分分值;下调了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违反禁止标线等20项行为的记分分值。同时删除了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等11项记分行为。此外,针对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一次记12分。而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变 。新规由原来的52项记分减少到50项,同时增设9分记分档。
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方面,新规进一步严格规范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安全管理,落地4项驾考领证和2项减证新措施,持续简化办理手续、方便异地办理 ,推进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原标题:“交管新规”今起实施 记分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
值班主任:田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