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株连九族”的时候,没人敢逃跑?其实跑了才是傻子
株连九族是一种十分古老的刑罚,这种惨无人道的现象多出于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时期。那时人治大于法治,统治阶级为巩固自己家族政权的合法性,普遍会采取这样的高压刑罚来震慑人心。
那么,何为九族呢?
史学界有两种说法:第一种:上至高王母、下至玄孙,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高王母、曾王母、王母、母、身、子、孙、曾孙、玄孙等;
第二种说法:妻族二、母族三、父族四,即岳父一家,岳母的娘家、母亲的父母、母亲的娘家、母亲的弟弟和妹妹、姑与其子、妹与其子、女儿与其子、己之同族等。
九族是一个人最直接的亲属,是血溶于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株连九族的刑罚,就是要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因此,很多人难免会产生疑问,九族之内如此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一时半刻想要查清这些人员,估计很是耗时。
为什么,家族成员中一人犯罪,其他族人都不选择逃跑,而是坐以待毙呢?
第一个原因:后知后觉
古代交通设施不完善,信息传播不通畅。封建社会,朝廷实行的是“重农抑商”的国策,不鼓励老百姓在各地之间进行大规模人口流动。而朝廷为了有效管理地方,则设立了驿站,方便政令的上通下达。
一旦亲人犯罪,政府的通缉令会在第一时间下达各个州、府、县、衙。等到自己得知亲人犯法,想要逃跑的时候,估计家门早已被府衙的公职人员布下了天罗地网。这种情况就是典型的后知后觉,根本来不及做任何的准备,就稀里糊涂的成为了刀下冤魂了。
第二个原因:心存侥幸
雷霆雨露莫非天恩,皇帝是一个喜怒无常之人,但是为了彰显自己爱民如子的形象,也会在关键时候对老百姓施以怀柔之策,借以笼络民心,赢得一个“爱民如子”的明君形象。
株连九族是惨绝人寰的刑罚,刑场之上有时会出现上至七、八十岁的耄耋老人,下至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婴儿,以及甚是可怜的孕妇等等。因此,皇帝在下令行刑的时候,就会发善心,将老人、小孩和孕妇排除在外。隋唐时期都有过这样的明确规定,未年满14岁者不杀,只需要将他们罚没为奴即可。
第三个原因:无处可逃
古语有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若是逃跑的话,就会被列为通缉要犯,通缉令会在全国进行张贴,无论逃到哪里,都会被人认出而举报,最终依旧是难逃一死,运气不好的还会罪加一等。
第四个原因:心理畏惧
封建社会,统治阶级采取的是“愚民之术”,对老百姓宣扬的是“君权神授”的思想,在普通百姓眼中,皇帝即为“天子”,是上天的儿子被委派到凡间来统治万民的。
有一说法叫做“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九州万户,亿兆黎民皆是皇帝的臣子,皇帝想要他们的性命,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情,他们根本不会也不愿意陶坡,这就是思想上的麻木、心理上的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