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农村集体家底,摸清了(经济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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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集体家底目前已基本摸清。据统计,全国共有集体土地总面积65.5亿亩,账面资产6.5万亿元。清产核资反映出我国农村集体资产的基本面貌,为进一步开展管理和运营提供了重要依据。
这是改革开放后规模最大的一次清查,取得了许多积极成效——资产权属更加明晰,大量闲置的村集体资产得以盘活,促进了资产保值增值,将推动集体资产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
农村集体资产是亿万农民长期辛勤劳动、不断积累的宝贵财富,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从2017年开始,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历时3年,目前工作已基本完成。
全国农村集体家底总量庞大,地域分布呈现“6、2、2”格局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农村集体资产存在产权虚置、账目不清、分配不公开、管理不透明等问题。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建立集体资产管理台账,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要做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保护农民财产权益的客观要求。
“进行农村集体资产的顶层设计,首先就要摸清家底,进行集体成员身份认定,切实保障农民的收益分配权。”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说。
2017年以来,中央和地方累计安排专项资金26.7亿元,确保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开展。截至2019年底,全国拥有农村集体资产的5695个乡镇、60.2万个村、238.5万个组,共计299.2万个单位,完成1.2亿张报表在线数据报送。全国农村集体家底基本摸清,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征:
从整体看,资产总量庞大。全国共有集体土地总面积65.5亿亩,账面资产6.5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1万亿元,是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非经营性资产3.4万亿元。集体所属全资企业超过1.1万家,资产总额1.1万亿元。
从结构看,固定资产占比近半。固定资产为3.1万亿元,其中2/3是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
从地域分布看,农村集体资产大体呈“6、2、2”分布格局,东部地区资产为4.2万亿元,占总资产的64.7%,中部和西部地区资产大体相当。此外,超过3/4的资产集中在14%的村。
“清产核资反映出我国农村集体资产的基本面貌,这是今后进一步开展管理和运营的重要依据。”李国祥说,针对地域之间、村庄之间资产分布不均衡的情况,建议农村集体资产在管理运营上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适合不同村庄的发展途径。
“一锅粥”变“一本账”,进一步规范集体资产管理机制
随着清产核资的开展,集体经济实现了“强体壮身”。许多村将近年来财政项目投入到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账内管理,清理了一批有失公允的经济合同,核销了一批债权债务,盘活了一批闲置资产,丰富了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改革开放后规模最大的一次清查,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并取得许多积极成效。
清产核资查实了集体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明晰了资产权属,基本实现“底清账明”。据了解,清产核资后集体资产总额增加0.8万亿元,增幅14.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近7500亿元,主要是近年来财政项目投入到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不少村民表示,“清产核资让过去的‘一锅粥’变成了现在的‘一本账’”。
过去大量闲置的村集体资产得以盘活,促进了资产保值增值。各地积极探索资源开发型、物业租赁型、乡村旅游型、农业生产型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创新了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在重庆,38个“三变”试点村共盘活集体土地资源3.1万亩、闲置农房552套,2018年村均集体经营收入突破10万元。
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各地不断完善集体资产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定期报告等制度,推动集体资产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譬如,山西、四川、陕西等省份制定非经营性资产确权及管护办法,重点对学校、道路、水利设施等资产的产权归属、管护主体及管护责任作出规定。
“管好用好集体资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已列入《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接下来将抓紧做好系统开发建设等工作,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把清产核资的成果巩固好、利用好、发展好。
持续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这是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后又一项重大农村改革。
李国祥强调,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要通过构建合理的产权结构,并充分发挥其优势和效能,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推动资产管理有序,经营有效,收益可持续,为乡村振兴提供发展动能。
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全国已先后组织开展四批改革试点,指导各地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规范开展成员身份确认、折股量化资产、建立健全组织、办理登记赋码等工作。据了解,截至2019年底,中央试点单位包括15个省份、89个地市、442个县(市、区),各级试点单位覆盖全国80%左右的县。今年3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商请13个非整省试点省份全面推开改革(北京、上海、浙江等3省市基本完成改革任务)。至此,改革试点实现省级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