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宁夏银川某驾校学员秦某壬到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机动车辆管理所西夏区科目三考场参加考试,刚一上车安全员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立即叫停考试,并向车管所监考民警汇报情况。
经过询问,秦某壬称自己昨天晚上和朋友一起饮酒,今天一早醒来想着睡了一觉没事了,就来参加科目三考试。随后秦某壬要求继续考试,民警告知考生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及带来的严重后果,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取消了秦某壬的考试资格。
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作为准驾驶人的驾考学员更应该将法律法规放在第一位,自觉杜绝酒后驾驶。尤其考前切勿饮酒,以免耽误考试,酒后参加驾考属于酒驾违法行为。
原标题:几个菜呀?酒后参加驾考?取消考试资格!!
值班主任:田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