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不少中国媒体都报道了一则发生在美国的大事,称美国最高法院发生了一起极为严重,甚至是史无前例的秘密文件泄露案件。
然而,抛开这些抓人眼球的标题和噱头,这个案子本身在不少国人看来可能是“美国内政”,内容甚至有些无聊。毕竟,被泄露的文件所涉及的其实是一个“很美国国内”的话题,也就是围绕美国女性堕胎权的争执,与中国人似乎并没有什么关系。
但是,耿直哥今天准备用最简单的话,和大家说明一下为什么这个案子的意义极为重大——实际上,其严重性已经大到了动摇美国“国本”的地步。
请容我先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整个经过。这可能会涉及一点有些无聊的美国历史,但也会有助于您了解这个事件的全貌。
首先,在1973年的时候,掌握着美国宪法释宪权的美国最高法院,曾经做出了一个历史性的裁定,认定美国的宪法保护女性的堕胎权,全美各级和各地政府都不得出台法律限制女性的堕胎自由。
然而,这个裁定却在美国掀起了一场激烈的社会纷争。这是因为,虽然有不少美国女性认为堕胎是她们的个人自由,但也有不少美国人认为,当胚胎发育到一定的月份时就已经是一条人命了,如果不对堕胎加以相关限制,就等于是在剥夺一条生命。
在那之后的近半个多世纪时间里,美国社会乃至政坛更是因为这个裁定而分裂成了极端对立的两个派别,即我们如今时常会在美国的新闻中听说的“Pro-Life”(“维护生命”派)和“Pro-Choice”(“维护选择权”派)。其中,“维护生命”派主要以美国的保守派政治势力为主,“维护选择”派则以美国的自由派政治势力为主。在党派层面,共和党更支持“维护生命”派,民主党更支持“维护选择”派。
这起持续了49年的纷争,却在2022年的5月2日迎来了一个颠覆性的事件。
当天,美国“政治”新闻网(Politico)突然爆出了一个从美国最高法院内部传出的重磅消息:在美国最高法院的9名终身制大法官中,有一名持保守派立场的大法官认为,1973年的那个美国宪法保护女性堕胎权裁定“有问题”,而且是有严重的“错误”,应该被推翻。他的这个观点还得到了其他4名保守派大法官的支持。
哪里“错”了呢?这名保守派大法官认为,不论是美国宪法的文本,还是在宪法的历史和传统中,都没有将女性的堕胎权视作是一种应被宪法保护的权利,至于1973年的那次裁定,其实是“错误”地把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中关于保护个人生命、财产和自由的条款,扩大了适用的范围,把女性的堕胎权纳入了其中。这名大法官因此认为,最高法院应该推翻1973年的“错误”裁定,将堕胎的法律问题交给立法机关去决定。
他还在一份最高法院内部的“多数派意见初稿”中明确表达或支持了这一立场,并得到了其他4名保守派大法官的支持和附和。
由于这5名大法官在总共只有9人的美国最高法院中占多数,这意味着一旦遭泄露的这个“多数派意见初稿”成为正式裁定文件,美国最高法院围绕女性堕胎权的一个裁定就将被推翻,这种权利将不再受美国宪法保护,美国各级和各地政府就可以自行立法决定什么情况下女性才能堕胎了。
于是,尽管目前仅是意见初稿,但美国各地还是瞬间就爆发了大量抗议,许多抗议者更是涌到了美国最高法院的大门前,要求那5名法官不得推翻1973年“罗诉韦德案”的那一裁定。
就连美国总统拜登也在这波猛烈的舆情面前不得不出面,表态说他支持维护女性的堕胎自由。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所在的美国民主党是支持维护女性堕胎权的。而民主党的对手共和党,则更支持对堕胎进行限制。
但在这些抗议者看来,岌岌可危的并不只是女性的堕胎权。从那5名保守派大法官否决1973年裁定的“路数”来看,他们可能将继续推翻其他被他们认为“扩大了宪法使用范围”的裁定,比如最高法院在2015年做出的“同性恋婚姻受宪法保护”的裁定。
不知各位读到这里是不是觉得有些无聊?确实,如果单从美国女性堕胎权,或再算上同性恋婚姻这个角度来看,此事虽然看着热闹,但也只是“很美国国内”的社会议题,对中国人来说相对遥远。
但是,比起美国的女性堕胎权或连带的同性恋婚姻等问题,Politico那篇5月2日的爆料还有一个更劲爆的部分:那份5名大法官的裁定草案,本该是仅限最高法内部传阅的,因为这并不是一个正式的裁定,只是一个意见草案,可如今却被人直接泄露给了媒体——这在美国历史上可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
说得再明白点就是,在美国最高法院这个象征着美国“法治社会”标杆的殿堂内部,有人似乎已经对美国的那套“法治”及其“规则”失去了信心,开始希望通过媒体和舆论来对抗这些挥挥手就可以决定人们命运的终身制大法官了——哪怕这种做法本身是严重违规的。而这,才是耿直哥会觉得此事意义极为重大、甚至是在动摇美国“国本”的原因。美国的“法治社会”的基础,正受到重大挑战!
(根据英国路透社的介绍,此事泄露最高法院内部意见草案的做法是美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虽然不是违法行为,但属于严重违规行为)
在美国社交网络上,许多美国人亦认为美国最高法院内部文件被泄露一事,暴露出了美国“法治社会”的基础正在崩塌。只不过不同政治派别的人对于到底是谁引发了这场崩塌存在着不同看法。
那些支持最高法院5名大法官的美国保守派人士就认为,是泄露内部文件的人在动摇美国“法治社会”的基石,这些人包括美国前国务卿蓬佩奥,以及共和党在美国国会参议院的领袖人物麦康奈尔。他们都在针对此事的发言中明确提到了泄露最高法院内部文件的事是对美国“法治社会”的攻击。
但以民主党和美国自由派为主的声音则认为,美国的“法治社会”早就被美国前总统和共和党毁掉了,因为那5名认为1973年的最高法裁定应被推翻的大法官中,有3人都是在特朗普当政的4年里被他提名、然后被当时共和党所把持的美国参议院火速通过的。换言之,这些反对者认为,如今那5名大法官看似“法治”的操作背后,是特朗普和共和党用政治干涉法律结果,是这些人破坏美国的法治社会在先。
不过,共和党的支持者也不示弱,他们一方面指出民主党也干过这种火速提名大法官的事情,一方面则表示共和党的做法都遵循了美国政治和法律体制的规则,是民主党自己没有在过去49年里利用规则保护好1973年的那个裁定,这怪不得别人。
虽然您可能会觉得美国两党及其支持者的这番口角是无聊的“比烂”,但这番“比烂”反而相当直观地暴露出了美国“法治”乃至美国整个体制的重大缺陷。
这种缺陷在于,一旦美国朝野两党不再为了美国发展的大局而控制相互间的党争内卷,而是走上一条“不再体面”的互相攻讦、甚至“你死我活”的政治互害之路,那么美国的“法治”及其规则,还有最高法院这个美国代表着“法治”的标杆,就会沦为不同党派和他们所代表的不同意识形态“党同伐异”的帮凶——哪怕个别大法官本身没有这种想法,无尽的党争也会把他们卷入其中,最终消磨掉美国公众对于他们以及最高法院所代表的“法治”的信心和信仰。
其实美国人自己也很清楚这个美国“法治”以及政治体制的重大缺陷,并一直在探讨如何“改革”他们的最高法院。一些民主党的政客此前就提出干脆把9人制的美国最高法院扩容到13人,增加更多的大法官席位,从而稀释如今那9人的权力。他们还提议废除大法官终身制,改为10多年的任期。
但这些“改革”最终都只是停留在了口头上。且不说朝野两党,哪怕是目前以微弱优势控制美国国会的民主党内部,也没有在如何改革上达成统一。毕竟,拜登政府想改革最高法院的主要动机之一,其实是因为民主党觉得自己吃亏了,想通过改革给自己带来好处。这又怎么能带来真正有意义的变革呢?
(图为美国媒体就美国政坛关于如何改革最高法院的报道)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上述这些体制层面的问题,此事还涉及到一个更为技术性的争议,那就是作为美国最高司法机关的最高法院,是否在诸如女性堕胎权或同性恋婚姻等问题上“僭越”了自己的权力范围,通过“扩大”宪法的适用范围,将自己变成了一个“立法机关”。
但这个过于技术层面的问题,就不在本文讨论了,还是留给专业人士探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