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7月19日电 记者19日从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甘肃为168万余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增幅为4%左右。上调养老金的过程中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此次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统一,都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其中,定额调整指各类退休人员统一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指增加的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据了解,这一调整办法能够适当调节退休人员收入差距,体现了二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同时兼顾激励的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人员(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被征地农民、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38元。
按照现行制度,无论是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都同样实行与职工平均工资以及个人缴费情况挂钩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在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将范围确定为上年底退休人员,避免当年退休人员既享受上年工资增长,又享受当年待遇调整的情况,以体现公平。这也是在历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的一贯做法。
对于高龄人员的确定,甘肃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在倾斜调整中对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给予倾斜增加,按照70周岁以上年龄段进行了划分(70周岁——79周岁;80周岁及以上)。
甘肃省人社厅披露,今年提高标准增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7月底前要发放到位。甘肃各市州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在遵循各地发放到位时间有所差异的前提下,严格遵守从2022年1月1日起补发这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