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征程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两岸融合发展迎来重磅举措!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努力在福建全域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充分彰显了践行“两岸一家亲”的理念,展现了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务实担当。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这是“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的重大举措。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历史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发挥福建在对台工作全局中的独特作用,明确指出福建“要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此次发布的《意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必将进一步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深化两岸融合发展,铸牢两岸命运共同体意识,夯实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这是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的长远谋划。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地相近、人相亲。无论是举办两岸最大的民间基层交流平台海峡论坛,还是率先发布225项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清单,率先实现与台湾地区主要港口、海上直航全覆盖,福建对台工作具有独特优势和良好条件,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上大有可为。此次发布的《意见》把福建全域纳入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围绕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促进闽台经贸深度融合作出重大部署,指导厦门、福州两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等率先试点,推动福建各地开展融合实践。既提供宏观政策指导,又明确具体方法路径,既着眼福建全域发展,又聚焦重点领域和地区,有力拓展了融合发展的深度、广度,为两岸融合发展开辟新路径、注入新动能。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这是顺应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主流民意的内在要求。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是造福两岸同胞的康庄大道。新时代以来,我们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持续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扎实深入推进两岸民间交流,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面向未来,从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在推动闽台应通尽通、落实惠台利民、深化民间交流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到从尊重、关爱、造福台胞出发,高度重视完善台胞到福建求学、就业、生活等方面的政策安排……通过《意见》的落地见效,两岸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将更加完善,闽台人员往来将更加便捷,贸易投资将更加顺畅,交流合作将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的社会氛围将更加浓厚。
两岸同胞血脉相连,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只要是有利于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事,只要是有利于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事,只要是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事,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办好”。站在新起点上,强化政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两岸和平发展必将蹄疾步稳,两岸同胞定能共享福祉、共创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