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人推荐的名医能相信吗?在一些大医院门口,时常会出现一些推荐名医或者特效药的所谓“患者”。北京朝阳法院审理了一起雇佣医托骗取医药费的案件,仅仅几个月的时间,这个团伙就诱骗了70多名患者。
明明到大医院就医 为何被人带到黑诊所
被告人一共有6人,其中包括开设诊所的胡某、胡某平等人以及两名医托,他们是使用什么方式对患者行骗的呢?
租诊室 叔侄俩以医托方式实施诈骗
胡某平是诊所的负责人,2022年,他找到了曾经因医托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侄子胡某,想要重操旧业,继续以相同的方式实施诈骗。因为胡某有案底,所以两人商量后决定由胡某平出面,到北京实际运营诊所。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刘杰:胡某平负责诊所的运营,包括给这些医托发工资。
被告人胡某平以2000元一天的价格租用了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处房子,用于开设诊所,有了场地后,胡某平通过胡某找到了一些医托。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周颖:胡某将自己原来的医托网介绍给了胡某平,让胡某平跟自己认识的医托联系。
知名医院门口招揽病患 选目标“有一套”
胡某平让这些医托在一些知名的大医院门口招揽病患到他开设的诊所“就诊”。什么情况的病人会成为他们的首选目标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周颖:他们通常选择年纪比较大的,看上去像是孤身来北京求医问诊的癌症病人,按他们的话说就是这些人就比较容易相信别人,而且也不会轻易地马上去咨询司法机关寻求帮助。
使用话术博信任 扮成好心人引患者入骗局
这些他们又是如何取得这些病患的信任的呢?在话术上又有怎样的套路呢?被害人蔡先生是这样描述他和医托的相遇的。
我在肿瘤医院门口等着检查项目,然后过来一个男的找我搭话,他说看见我片子的袋子上写的是大庆中西结合医院的,和我说他在大庆当过兵,想帮我,并和我说他媳妇也是肺结节,说是一个肿瘤医院的大夫做的手术,手术结束后不成功又复发了。后来他去找那位大夫,大夫就给他推荐了一个地方,有一位高教授给开了中药,吃了后效果不错,肿瘤就消下去了。
医托告诉蔡先生,自己想帮助蔡先生,并问他需不需要帮忙挂号。看似是一位“好心人”的帮助,实际上却是在引导蔡先生走入骗局。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刘杰:为了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先和被害人进行搭讪,询问患了什么病。通过自己也患了这样的病,并且说是在被告人的单位诊疗有所好转,去跟被害人去套近乎。为了更能取得被害人的信任,他们也会在肿瘤医院的一些垃圾桶里面去捡一些其他病人的CT报告单,假装是自己的报告单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
做戏做全套 虚假看诊流程足以唬人
在初步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后,医托就会将患者带到他口中能消除肿瘤的诊所,这究竟是什么样的诊所?接下来还有那些陷阱等着被害人呢?
治疗肿瘤为幌子 骗取患者花重金购药
所谓的诊所就是胡某平开设的假诊所,在医托将病患带到假诊所后,为了进一步获取他们的信任,胡某平等人还专门设立了一整套看诊流程,目的就是巩固病患对他们的信任,进而向病患出售所谓能消除肿瘤的中药。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周颖:医托跑到医生的诊室里去坐上几分钟,假装看病再出来,微信收款账户假装扫一下,假装付款,让这些癌症病人相信他们的确是在这儿就诊。他们出售给这些癌症病人的药,都是以一个疗程十服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的价格予以出售的。
十几元普通中药动辄数千元售卖
这些价格高昂的所谓治疗癌症的药物,一个疗程就要将近五千元的价格。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周颖:他们从外面以每服仅仅10元到15元的价格购进,而且不管医生开的是什么处方,他拿的药基本上都是清热解毒类的药品,可能没有那么大的毒副作用,但是也达不到完全治疗癌症的效果。
以医生身份 通过社交软件假意了解病情
在这些病患到诊所就诊并且开药后,胡某平等人还会继续对其实施诈骗,明明只是普通的清热解毒的中药,对于治疗癌症没有丝毫的作用,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诱导患者一次次购买的呢?
为了博取患者的信任,进而诱导患者继续复购这些所谓的“癌症特效药”,在患者到诊所看诊后,胡某平会以医生的身份添加患者的联系方式,并且通过社交软件假意了解病情。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周颖:当胡某觉得可能差不多过了半个月左右,觉得一个疗程的药品可能吃得差不多了,他们就通过微信语音或者打电话的方式联系这些被害人,胡某谎称自己是医生助理或者就是医生,询问吃药的效果。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刘杰:比如吃药的效果怎么样,拍照片看舌苔,其实他并没有这个能力或资质通过看舌苔对病人的病情进行诊断。包括吃药之后,被告人的心态不是关心被害人的身体情况是不是有所好转,而是诱骗被害人继续付款买药。
3个月诈骗70余人 黑诊所被查处
胡某平等人就用这样的方式,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对70余名病患实施了诈骗,金额达到了80余万元。直到有病患发现吃了这些药,病情并没有明显好转,便向公安机关举报,胡某平等人的诊所才遭到了查处。
诈骗金额如何认定 分赃比例是否影响量刑
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该医托团伙提起公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中,其中两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金额和二人在实施诈骗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存在异议,法院又是如何认定的呢?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胡某和胡某平对于公诉机关提出的诈骗金额存在异议,二人认为,金额过高不符合实际。胡某认为自己并没到北京参与诊所的经营,自己负责的也只是在线上对已经看过诊的病患进行复诊,不应以全部诈骗金额作为对自己进行量刑的依据。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刘杰:胡某辩解因为有其他的同伙,被害人来到诊所首诊的费用有分成,胡某主要是负责后续假装医生,让病人继续开药这样的角色,所以复诊的费用都是集中到胡某这里。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刘杰:但是从诊所的成立,包括他们整个经营和合作模式,主要目的就是骗取被害人的钱款,那么首诊和复诊的分成其实属于团伙内部成员之间的分赃情况,不影响对他犯罪金额的认定。
谁是诈骗组织者 几人相互推诿
被告人胡某平还认为,自己并不能算是诈骗活动的组织者,在平时也是拿工资的,不应承担主要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胡某平是整个团伙的组织者,而胡某也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两人都应被认定为主犯。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周颖:胡某起的作用也是非常关键的,而且从在案的证据材料来看,胡某对整个运作,包括医托的话术、医托的进程、医托带来了多少患者、诊所的收入、诊所收入的分配、大家的分工,他一直都是在幕后组织和管理的。
诊所存在问题被取缔另行成立一家 属明知故犯
法院认为,在被告人胡某平开办第一家诊所时,只是负责接待等一般性的事务工作,并没有起到主要负责或是主要经营的作用,所以在第一家诊所没有认定胡某平是主犯。但在第一个诊所被取缔以后,胡某平再另行成立了另一家诊所,显然是明知故犯。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刘杰:前面明明知道诊所存在问题已经被取缔了,再成立另外一个诊所进行相同手段的行骗行为,他主观恶性还是比较深的,所以说在第二家诊所这一部分认定了他是主犯。
六名被告人均构成诈骗罪 被判刑!
法院认定,被告人胡某伙同胡某平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款,胡某、胡某平、胡某坤数额特别巨大,曹某某数额巨大,郭某某、汤某某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被告人胡某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其余四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原标题:医院门口的“好心人”竟是“黑心贩”!揭秘医托诈骗套路
值班主任: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