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小学生扶起老人成被告 法院驳回老人索赔
法院两审均判定老人败诉,当事人父亲称要教育孩子“帮人也要讲究方法”

一年多前的这场经历,让广州小学生陈明和同学陈亮(均为化名)提前感受到了社会复杂的一面:二人在放学途中扶起一名摔倒在地的老人,其后被老人指称系二人将其撞倒并告上法庭……到底是小学生撞倒了老人,还是老人倒地后他们好心去扶?历时一年多,历经两级法院审理,该案于近日一锤定音:广州市中院认定老人诉学生撞倒证据不足,终审维持原判,判定驳回老人全部诉求。
事发:老人倒地两学生扶到路旁
2014年3月28日15时零8分许,年过七旬的伍老太到越秀区登峰小学接孙子放学,在携同孙子途经麓景西下塘新村54、56号对出路段时,她倒地受伤。
当时,途经该处的陈明、陈亮扶起伍老太并搀扶着她到人行道旁。陈明还打电话给妈妈李女士求助,李女士到场后马上把伍老太送到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就诊,并垫付了救护车及急诊拍X光片的费用。因为伍老太是广东省中医院的退休员工,在她要求下,当晚她被转到省中医院。
伍老太住院14天,医疗费共花了39834.51元,其中她自付13159.45元,出院诊断为股骨粗隆间骨折(左)。出院后她被要求卧床、3个月禁止下地负重等。
困局:监控录像看不清是否碰撞
事发后,伍老太向越秀区法院起诉陈明、陈亮及其监护人。老人提出,她是被两名小学生撞倒的。
为了查明事实,法院调取了相关证据,分别是:伍老太、陈明、陈亮在公安机关分别做的询问笔录,广东省第二中医院诊断报告,以及案发当天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
陈明及其父母认为,监控录像显示陈明、陈亮是缓慢过马路,没有大的动作;伍老太走在两人的后面,而她的孙子跑到了两人前面,伍老太有提速追赶的可能。而且事发时有很多人过马路,伍老太有可能是其他人撞倒或自己摔倒的。若是己方撞倒的伍老太,孩子的动作会很大;若往后撞倒伍老太,伍老太应是坐在地上,但伍老太是打侧摔倒在地。
伍老太则认为,监控录像证实了她和孙子是走在陈明、陈亮后面,她当时是步行过马路,没有跑步追孙子,过马路后是原地站在了摔倒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