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著名的殉葬事件发生在清太祖努尔哈赤身上。努尔哈赤有一个比他小31岁的宠妃乌喇那拉·阿巴亥,她生于万历十八年(公元1590年),父亲满泰是海西乌喇部的首领。阿巴亥嫁给努尔哈赤时才12岁,而努尔哈赤是43岁。

老夫少妻,年轻漂亮,又富机智的阿巴亥,很快受到了努尔哈赤的青睐和宠爱,两年后就被立为大妃(相当于皇后)。阿巴亥先后为努尔哈赤生了三个儿子,即皇十二子阿济格、皇十四子多尔衮、皇十五子多铎。
天命十一年 (公元1626年),68岁的努尔哈赤病死,考虑到多尔衮、多铎与年轻的母后对汗位可能存在的威胁,他令阿巴亥殉葬,“俟吾终,必令殉之”。以皇太极为首的诸王,为了打压多尔衮一派,就此将阿巴亥弄死。
阿巴亥为了保全几个儿子,盛装自尽,年仅37岁。实际上,除了阿巴亥以外,努尔哈赤生前的四位宫女也一块殉葬了。
据传,在清圣祖玄烨之前的清世祖福临、清太宗皇太极,与努尔哈赤一样,死后都有活人殉葬。一直到康熙年间,时御史朱斐上书:
屠残民命,干造化之和。僭窃典礼,伤王制之巨。今日泥信幽明,惨忍伤生,未有如此之甚者。夫以主命责问奴仆,或畏威而不敢不从,或怀德而不忍不从,二者俱不可为训。且好生恶死,人之常情,捐躯轻生,非盛世所宜有。
明朝曾也有废除帝王死后活人生殉职,然而这一制度实际上到清朝也没有真正的绝迹,直到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玄烨下旨,禁止女仆随主殉葬。从此,帝王死后的殉葬制才算是真正的退出中国历史的大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