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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报6起防疫纪律履责不力问题 现聚集办"白事"

2020/2/16 13:15:35 来源:互联网

(原标题:湖北通报6起违反防疫工作纪律、履责不力问题)

新京报快讯 据中纪委网站消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履责不力等问题。现将其中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蕲春县副县长、刘河镇党委书记丁纳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免职并被党纪立案审查。丁纳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到位,执行“四个集中”防控措施不作为,对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指令打折扣、搞变通,工作推进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影响。

2.丹江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公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风漂浮、弄虚作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公华对其包联的均州路办事处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底数不清,编造虚假工作日志,造成不良影响。

3.郧西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王绪桔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绪桔不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要求,不深入一线督导,其包联的河夹镇人员管控、店铺管理、政策宣传等防控措施浮于表面,造成不良影响。

4.郧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郑忠坦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郑忠坦履行防控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浮于表面,仅通过电话、短信遥控联系其包保的店子镇防控工作,未到该镇实地督查,造成不良影响。

5.宣恩县椿木营乡党委、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不力,乡党委书记尤浩被免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长徐兆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椿木营乡党委、政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对武汉返乡人员管控不力,对群众聚集活动劝阻制止不力,辖区内发生多起群众聚集操办“白事”,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其他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分。

6.利川市毛坝镇党委、政府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不力,镇党委书记刘宇被免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长陈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毛坝镇党委、政府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力,导致重点人员漏排漏报,辖区内发生多处群众聚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其他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处分。

2月15日,湖北司法厅退休副厅长陈某某确诊后拒绝送医隔离引发关注。知情人称,陈某某及妻儿一家三口2月3日就已确诊,4日后陆续从原居住地搬到另一无感染小区的房屋居住。后社区和其所在单位多次劝说三人就医隔离,但三人以病情好转为由拒绝,并将上门劝说的副区长拒之门外。湖北司法厅回应称,纪检部门已介入,陈某某及家人已于13日下午被送医隔离。湖北省纪委工作人员则表示,纪检监察部门绝不会放任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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