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反腐败,可能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最严格的,朱元璋出身贫苦,受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所以在当了皇帝以后在全国掀起了“反贪官”运动,矛头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贪官污吏。朱元璋对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员格杀勿论,为此他诏令天下:“为惜民命,犯官吏贪赃满六十两者,一律处死,决不宽贷。”并称:从地方县、府到中央六部和中书省,只要是贪污,不管涉及到谁,决不心慈手软,一查到底!
为打击贪官,朱元璋把“剥皮实草”的酷刑都用上了,但有一位清官,不曾贪污一分,最后却被朱元璋施以“宫刑”,原因是相当的奇葩。下面就给大家说说这个事!
明朝洪武初年,天下初定,人才缺乏,朱元璋于是下令地方官推荐当地人才。江西南昌人曾秉正,就是在这时凭借早年写得一手好文章被推荐为海州学政,说的直白一点,学政就是一个芝麻小官!
1368年,也就是朱元璋刚登基不久,结果在南京周边发生了地震,我们现代人都知道这属于正常的地壳变化,但古代不懂科学,以为是天有异象。但我们的老朱同志感到相当的恐慌,于是就拟了一道“天象有变”的题目,召集全国的书生发表论文探讨这个问题。
海州学正曾秉正也发表了自己的论文,在他的论文中,提出"古之圣君不以天无灾异为喜,惟以祗惧天谴为心。”翻译过来就是“天变不足畏,人变才可怕,圣君不关心天气,只关心人心。”然后又把洪武初年大明取得的成就,元末20多年兵连祸结,终于等到太平盛世,这些都是朱元璋的功劳啊!不漏痕迹的吹捧我们的老朱同志是真龙天子,“天变不足畏,人变才可怕”,天象异常是上天的安排云云,拍马屁拍得是“润物细无声”!
当然,老朱同志看了这篇论文后,那是龙颜大悦啊!嗯,这个人看来是有点能耐的!于是乎,“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升任海州学政曾秉正为思文监丞!
自此以后,曾秉正官运亨通,没多久,曾秉正同志又被提拔为了京官,担任刑部主事,之后又担任陕西参政,参政就是代表朝廷去各地监管地方官员。后来朱元璋设置通政司,“掌内外章奏和臣民密封申诉之件”,曾秉正又被任命为首任通政使,官至正三品。
曾秉正同志真是顺风顺水啊!按说照这样发展下去,前途不可限量啊!
当然,曾秉正同志是个清廉正直的好官,从未贪污过一分,从地方到中央,他揭露了很多不良现象,也因此发掘出了很多朝廷的弊端。但坏就坏在曾秉正太刚正不阿了,对老板老朱说话言语过于直接,正是由于他不通世故、不懂变通的性格特点,他好几次触怒老朱同志,最后老朱同志实在是忍受不了啦,一怒之下把曾秉正罢了官,一抹到底,叫曾秉正回江西老家务农。
这下曾秉正傻眼了,为什么呢?虽然曾秉正是一个三品官员,但按照明朝的制度,明初三品官员的年俸禄是420石,折合白银约200两,按当时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的年薪二十万。但俸禄在实际发放过程中,经常是用“宝钞”和谷物来代替的。大明宝钞是明朝官方发行的唯一纸币,在当时普遍以金银为交易手段的市场中是没有什么群众基础的,而且当时纸质较差,难以耐久,朝廷又只发不收,发行当年就通货膨胀,贬值极快。而且曾秉正要养活一大家子人,自己又十分清廉,所以日子过的那是十分的清苦。
现在被老板开除了,一大家子从京城回江西,自己当了这么多年的官竟然没有回家的路费!没路费就借呗!但不知道曾秉正这哥们哪根筋不对,反正非常奇葩——他把自己4岁的女儿给卖掉了,史称“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
但是这事情很快被朱元璋给知道了,顿时,老朱同志大怒:为人父母,竟然不惜卖女儿来换钱,实在是禽兽不如,这样的人,根本不配拥有子女;朝廷又不是没给你发工资,堂堂的大明正三品官员,你至于卖女儿换路费回家吗?这是在羞辱谁呢?明显的就是羞辱到我老朱头上了!既然你敢羞辱我朱元璋,那我也羞辱羞辱你,于是乎老朱下令对曾秉正施以宫刑!宫刑是什么?简单点说,就是让曾秉正同志成为了太监!
曾秉正被处以宫刑后,史书记载,“不知所终”!
哎……好好的一个清官,竟然落得如此下场,实在是令人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