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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斯被判恶意侵权,需赔偿格力4000万元

2020/5/12 10:02:46 来源:互联网

编者按:本文来自“界面新闻”,作者:陆柯言,36氪经授权发布。

历时40个月,格力诉奥克斯侵犯专利权一案尘埃落定。

5月1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30日作出(2018)粤民终1132号二审判决,维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原判,认定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原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下称奥胜公司)恶意侵权成立,判决后者向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力电器)赔偿4000万元。

裁定书显示,由于奥克斯制造并销售与格力电器 “一种空调机的室内机”专利权有关的产品,2019年8月,法院在认定奥克斯恶意侵权成立,并判定奥胜公司赔偿格力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4000万元。

随后,奥胜公司不服此项判决,并提出再审请求。但在今年3月,法院宣布维持原判。目前,法院已将赔偿款划拨到格力电器账户。

这一起案件于2017年1月由格力电器提起诉讼,但并非格力与奥克斯的唯一一次官司之争。

去年6月,格力举报奥克斯销售不合格空调。格力电器称,经格力电器实验室实测,奥克斯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得到的结果与格力电器的检测结论一致。

当时,奥克斯回应称,公司所有出厂产品均经过“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奥克斯空调测试中心”检测,同时提交检测报告等材料到能效标志管理中心备案,并出具了奥克斯空调被举报8个产品的能效标志备案证明。

这一次争端也在近日迎来结局。今年4月,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奥对于此案的处罚结果,责令改正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对于举报友商一事,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也在近日的直播中表示:“大家都以为我跟奥克斯过不去,其实真的不是过不去,我也没有说想把它‘整死’,就希望它能够清醒地认识到,能效等级达不到,不仅仅是一个欺骗问题,而是触碰了底线的问题。”

董明珠表示,长此以往,这样的“破坏”会引起更多的企业在市场当中跟随,引起更多低值定价和偷工减料,“这样的话是不可能推动社会进步的,反而是阻碍甚至完全倒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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