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来两斤牛肉”,古人吃肉真的可以这么随意吗?看完你就明白了!
说到国人的肉食史,那是分等级的。古人吃肉绝对是件相对奢侈的事情,哪怕是王公诸侯。
唐朝以前,肉食崇尚以大为美。也就是说评价肉食食材的贵重,并非从口感这一标准出发,而是直接和动物体型挂钩。
家养的牲口通常按照“牛、羊、猪、犬、鸡”,这个顺序由大到小,不同阶层食用的肉类直接和祭祀标准挂钩。天子吃牛羊;普通士绅家来了客人,只能“具鸡黍”;而老百姓有钱买块豆腐,就算请客了。
“小二,来两斤牛肉。”不过是小说家言。穿越“食”空,吃肉不易。古人对肉食的把控远比现今复杂得多,那么在古代哪些肉类更食用率更广,哪些肉类又有食用限制呢?
一般来说,马牛羊属于上三品,鸡狗猪属于下三品。这些牲畜的等级分类也是依据社会等级制度而来的。牛在壮年是帮助农民耕作,只有当它老了,病了或是死了,才有可能被端上饭桌。但是人人都知道这样的牛肉味道怎么会有新鲜活力的牛肉好吃呢。因此,若是人们真的想吃鲜美的牛肉,也只能去地下屠宰场偷偷吃。由此可见,古时候吃肉并不是容易的,吃肉也分三六九等,也是有等级区别的。吃肉也是根据朝代和百姓的生活水平来变更的。
宋朝皇帝宋仁宗还为此颁布了《土牛经》,另外,宋朝时期也对保护牛颁布了相关律令,《宋刑统》中有:“诸故杀官私牛者,徒一年半。”“主自杀牛者徒一年。”南宋时候是“诸故杀官私牛,徒三年。”可也并非是不杀牛,像一些无法再进行劳作的牛,那么就会宰来吃,这里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官牛”,衙门养的牛,到了农耕时期,百姓可以借去使用,当这只牛不能再劳作时,衙门就会上报,然后再进行宰杀。
另一种情况是百姓自己养的牛,牛老了不能继续劳作了,也不允许百姓私自杀牛,要上报地方官,再做处理。
所以一般是没有那么多牛肉可以吃的,所谓的“小二,来两斤牛肉”,可能也就只能出现在武侠剧中了,即使吃的上的,也是剧里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