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6日通报,日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山西省长治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俊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王俊飚生于1970年11月,山西清徐人。他是正高级会计师,曾长期供职于山西省金融系统,担任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晋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
2021年3月,王俊飚转任长治市委副书记;4月,任市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7月30日,正式当选为长治市市长;9月16日,官方宣布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这意味着,王俊飚担任市长只有48天时间。
山西省纪委监委称,王俊飚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贷款融资、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另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谢康民作出逮捕决定。
生于1963年5月的谢康民,被指“对工作极不负责,企业管理混乱,安全事故频发,严重损害国有企业利益”。其“双开”通报中还有“严重违背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德,非婚生子,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等表述。
此外,浙江工业大学原党委委员、副校长陈鹰,广东省云浮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万木林,已分别被检方提起公诉。其中,检方指控“陈鹰作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情节特别严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