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历史上对印信非常重视。秦统一六国后,丞相李斯奉始皇帝的命令,用蓝田玉镌刻了传国玉玺,正面刻有“受命于天 既寿永昌”八个虫鸟篆字,由玉工孙寿刻于其上。这一玉玺,是中国历代正统皇帝的信物。此后,历代帝王都以得到该传国玉玺作为真命天子的象征,没有得到即便登上大宝之位,做皇帝也是底气不足的。
刘邦先入咸阳,秦公子婴献玉玺于军灞上。至东汉诸侯讨伐董卓,孙坚得到玉玺后,感觉自己天命神授,离开大部队回江东创业。孙坚死后,小霸王孙策以玉玺向袁术借兵3000报仇,成立江东霸业。袁术得到玉玺之后居然妄自称帝,一步步走向衰败,没有几年被曹操干掉了,玉玺重回朝廷。隋朝后,玉玺不知下落。
说实话,玉玺,国之大器,没有一定能力的人,是压不住的,要出事的。
讲完历史,讲讲国庆。据报道,李国庆率领四名黑衣大汉奇袭了当当网办公室,夺走了数十枚公章、财务章,包括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当当网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等重要公司的公章,一举成功!
当当网,一方面报警,一方面声明上述公章、财务章作废。
据报道,李国庆在夺章的时候,张贴了告全体员工书,详细论述了自己夺章的正当性,历数了俞渝的数大罪状,颇有古代“吊民伐罪”的遗风。一方面强调正统性,一方面显示自正义之师,李国庆不愧是读书人,有文化,有传统。
根据李国庆的檄文,颇有骆宾王《为徐敬业讨武曌檄》的遗风,“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檄文讲出了自己的正统性:
翻译一下,因为夫妻双方共同持有当当网91.71%股权,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人一半,李国庆有45.588%股权,加上部分小股东支持,临时股东会修改了章程,罢免了俞渝,革命成功!
我们看看工商登记的相关信息
从股权结构看,当当网的控制单位是北京当当电子科文商务有限公司,掌握了北京当当电子科文商务有限公司就控制了当当。!所谓一印在手,天下我有!
在北京当当电子科文商务有限公司中,俞渝和李国庆共同持股91.71%,这一点和李国庆的檄文中的数字是一样的。网上报道,根据俞渝和李国庆,实际股权为俞渝持有当当网股权22.23%,李国庆为22.38%,二人的孩子持有18.65%(由父母持有),这个与工商登记并不一致,也李国庆的檄文内容也不一致。
正经话题
对于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合法不合法,我们不做评论,但就其奇葩的股权表决理论,我谈谈法律处理。
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是否夫妻一方有权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股东权利?比如,李国庆就按照各自50%分割,直接行使45.588%股权表决权?
对于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权,虽然属于共同财产,但是与其他财产不同。股权具有强烈的身份属性,虽然其财产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股权,原则上应当由登记的人行使权利,配偶一方无权行使,未经授权处分,构成无权处分;未经授权代理,构成无权代理。公司股权行使问题上,应当适用公司法的规定,而不是婚姻法的规定。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艾梅、张新田与刘小平、王鲜、武丕雄、张宏珍、折奋刚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案”(【2014】民二终字第48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股权作为一项特殊的财产权,如无特别约定,对于自然人股东而言,股权仍属于商法规范内的私权范畴,其各项具体权能应由股东本人独立行使,不受他人干涉。”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海南陵水宝玉有限公司、李振龙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案”(【2019】最高法民终424号),最高人民法院坚持认为:“公司股权属于公司法上的财产性权益,对其处分应由登记的股东本人或其授权的人行使。”所以,即便俞渝和李国庆共同持股91.71%是夫妻共同财产,其股权行使,也应当由按照登记的股东行使,配偶一方是不得擅自行行使的。
举个例子,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存款人是老婆,老公拿着存折直接去银行,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拿钱,肯定被银行打出来。
所以,李国庆关于股东会表决权的说法,就是胡说八道。
李国庆本次革命,虽然轰轰烈烈,基本上是要失败的。
不过,他也没有损失。不起义造反,连谈判的条件都没有。
碰瓷,有时候是为了创造机会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