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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不断出台调控政策为楼市降温。
3月24日,江西省省会南昌市发布楼市新政,定于4月20日实施。不过,新政刚刚发布一天就被叫停,同时江西省政府约谈了南昌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责令南昌市立即纠正,消除负面影响,确保市场稳定。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即日已派出督导组赴南昌市现场督导。
究竟是怎么回事?
根据报道,3月24日,南昌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做大全市工业经济总量的若干政策措施》等5个行业做大经济总量政策措施,其中包括《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措施》提到:
保持住宅土地供应市场稳定,加大重点新城建设的土地供应量。
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在住宅去化较好的地区适当增加土地供应,并根据库存情况动态调整。
加大土地出让合同履约检查力度。
落实人才住房支持政策。
支持新市民合理住房需求。
进一步完善住宅销售限价定价机制。
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上述措施,在各地楼市调控政策中比较常见,属于常规的调控手段,而引起争议的是下面两个调控手段:
推进大南昌都市圈居民购房同权进程。落实《大南昌都市圈发展规划(2019-2025)》,促进公共服务共享,推进都市圈城市户籍居民享受同城购房待遇。大南昌都市圈中南昌市,九江市,抚州市的临川区、东乡区,宜春市的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和靖安县、奉新县,上饶市的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等地户籍居民互为享受本地户籍人口购房政策;在大南昌都市圈内等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互为本地缴纳证明,非本地户籍居民可凭纳税或社保证明按当地购房政策购房。
改变“限房价、竞地价”单一土地出让方式。“因地施策”,采取多种土地出让方式进行供地。对“限房价”出让的土地,实行“限地价”出让机制;尝试部分住宅用地出让约定中只明确项目首次上市楼盘住宅销售最高限价出让方式,楼盘去化率超过50%的,可申请年度5%以内的价格调整;在南昌市重点发展区域(高铁东站、经开、临空区、高新区等)视情公开出让不限房价、地价地块。
不少解读认为,上述调控手段实际是为限购松绑。
据央视新闻报道,记者25日从住建部了解到,3月24日,媒体报道江西南昌发布了《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将于4月20日实施,其中有的条款与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不符。江西省立即采取措施,江西省政府负责同志代表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了南昌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责令南昌市立即纠正,消除负面影响,确保市场稳定。
南昌市政府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立即收回文件,并举一反三,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江西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实落实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好住房突出问题,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江西省政府通过视频会议进行了会商,要求江西省和南昌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努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将南昌市列入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名单,加强对南昌市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南昌市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江西省也要落实好监督和指导责任。
据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即日已派出督导组赴南昌市现场督导。
另据江西日报报道,近日,南昌市印发并将于4月20日实施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引发了社会媒体“放松调控”的解读,部分政策不符合“三稳”要求。
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省长易炼红专门听取汇报,对南昌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明确整改要求。3月25日中午,受易炼红同志委托,副省长吴浩代表省政府约谈了南昌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求南昌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坚决履行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南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履行监控和指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南昌市和全省其他市县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监测监管,督促指导市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确保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