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截至7月31日,共处理处分违纪违法政法干警178431人,引发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严重伤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司法公信力。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于这类顽瘴痼疾进行了全系统、全链条地排查整治。在山西晋中,一起罪案背后的严重失职渎职行为,随着教育整顿的深入,在时隔18年后被依纪依法查处。
今年4月23日,山西省晋中市纪委监委对晋中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原局长杨某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查办2003年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相关情况展开初步核实。
晋中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主任 刘鹏: 我们进行了一个全面的评查,然后发现了这里面确实是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的案件承办人,还有公诉处的处长,还有时任的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他们在这个案件里面确实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
2002年1月,晋中市灵石县以杨国峰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实施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团伙成员孙永宁因索要欠款与两名被害人发生争执,孙永宁将其中一人捅伤后,搭乘杨国峰的车辆逃离,途中,杨国峰怂恿孙永宁继续追踪报复另外一名被害人。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 李笑红: 杨国峰当时就怂恿唆使孙永宁,说你再找找第二个被害人,后来孙永宁还有杨国峰就乘坐了两辆车辆,就去到县人民医院寻找第二个被害人。
孙永宁随后在县医院急诊室外将第二名被害人捅伤,先后造成两名被害人死亡。案发第二天,杨国峰安排孙永宁出逃并藏匿。2003年4月孙永宁被抓获,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已被执行死刑。
晋中市检察院2003年查办这起故意伤害案时,杨国峰等人也作为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审查。但是,案件承办人对杨国峰指使故意伤害的犯罪证据没有认定,而是以窝藏罪予以定性。
晋中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主任 刘鹏: 原检察长杨某强在办理案件的过程当中, 没有正确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承办人遗漏杨国峰指使故意伤害的情节,他没有提出纠正意见,同时他又认为杨国峰的包庇窝藏的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所以最后做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2003年,杨国峰在这起凶案中得以脱罪,直到2019年,杨国峰团伙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打掉,同样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杨国峰在此案中的罪行被重新认定。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 李笑红: 杨国峰主要的行为就是指使怂恿孙永宁对被害人,尤其是第二个被害人进行报复。当时他的主观故意,因为他当时明确告诉孙永宁就是要教训一下被害人,所以说从他的主观故意上来讲,他在犯罪过程中应该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
2020年9月,杨国峰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迟到16年的刑罚,导致杨国峰逃脱法律制裁,并在此期间组织恶势力团伙实施了多起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针对晋中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杨某强在2003年办案过程中,未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漏罪审核把关不严,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对存疑证据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提请检委会讨论等失职行为,晋中市纪委对杨某强作出留党察看两年,降低其享受的待遇,按一级科员确定。此案中另外两名承办人也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晋中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冬明: 要反思过去的所作所为,要纠正过去做错的事,同时对今后的工作是一种警醒,更是一种要求,也是一种规范,能够在自己的岗位上主持公平正义。
坚持刀刃向内、毫不手软,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山西省纪委监委对中央督导组移交的线索进行重点督办,对重点案件采取领导包案、交叉处理、异地管辖、提级管辖等措施,加大查办力度。
山西省纪委监委副书记 王鹏: 截至目前,我们全省立案审查调查政法干警是310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是1652人,组织处理了562人,移送司法机关是56人。中央督导组移交254件问题线索,到目前为止已经全部处置完毕,达到了清零的要求。
办案子找问题 推进改革整顿队伍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对于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顽瘴痼疾,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查执法司法腐败。在第一批教育整顿过程中,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办理的1524万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对纸面服刑、虚假立功等违规违法“减假暂”问题,展开全链条整治。
今年4月,太原市清徐县“男子缓刑期内犯新罪,搭讪被拒杀害女子获死刑”一案,引发舆情关注,很多网民对罪犯缓刑期间一再犯案发出追问。中央督导组和山西省纪检委高度重视,太原市委政法委成立工作专班展开调查。
山西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主任 刘春强: 这名凶手叫李俊峰,2019年11月,曾经因为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
缓刑考验期内,仅在2019年12月1个月内,李俊峰连续实施了故意损毁财物、殴打他人致人轻伤和寻衅滋事等3起违法犯罪案。但这些连续的违法犯罪行为并没有中止李俊峰的缓刑期,他依然活动在监所外。
直到2020年4月14日,李俊峰在酒吧搭讪打工女大学生,遭到拒绝,当场持刀将女生刺死,此案立即引起舆论高度关注。2021年4月19日,山西省高级法院裁定维持死刑判决。今年7月16日李俊峰被执行死刑。
山西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主任 刘春强: 李俊峰在缓刑考验期内之所以屡次违法犯罪,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地的司法部门对其的监管不够到位,没有及时发现他缓刑期内考验期内的违法行为。当地公安机关办案不规范,未按规定结案,未按规定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
太原市纪委监委初核后提出处理意见,由清徐县纪检委对清徐县司法局、公安局10名责任人作出了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对清徐县检察院、法院和公安局提出检查建议、监察建议。
本案暴露出执法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和办案人职责疏忽,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均已被追责。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及时公布追责情况,回应了社会关注。
开展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同步剖析政法单位制度机制的缺失,执法司法监督管理的漏洞,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258份,深入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
山西省教整办部署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不当执法行为大曝光、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顽瘴痼疾百千万线索核查等四个专项行动 ,签订承诺书24万余份,对330件不当执法司法行为进行大曝光,清理处置涉案财物金额达8.8亿元,对408件重点线索进行了核查。
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商黎光: 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包括加强监督的五查联动机制,包括我们首家推出辅警条例,加强检察官法官惩戒与奖惩相衔接的办法,包括我们首家出台了保护司法人员的若干规定,通过司法改革消除一些隐患,健全一些制度,按照中央要求与教育整顿相结合,起到了更好的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