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
很多人都习惯在观看影视剧后,
去网络平台上进行打分和点评,
这也方便为还没有观看的网友们提供参考。
但是,
影视剧还未播出,
网上就已经有大量评分,
出现“超前点评”,
您见过吗?
12月1日,
某古装剧在互联网平台上线。
由于一些原因,
该剧的正式上线时间
比原来的“官宣”时间晚了将近一个小时。
然而,
在某知名打分平台的短评打分区,
却有大量评分在原定上线时间集中涌入。
这些短评呈现一星和五星两极分化的状态。
无独有偶,
在12月5日首播的某部悬疑网剧中,
女主演尚未登场的前两集播出后,
网络社交平台上同样准时涌现了
大量质疑其演技、台词的论调和一星短评。
两部影视剧出现的“超前点评”现象
被网友和媒体质疑为水军刷分控评。
业内人士指出,
有些观众在评价影视作品时,
难免会受“粉丝滤镜”影响,
因为自己喜欢或不喜欢某位演员,
给作品打出更高或更低的分数。
但是所谓的网络水军们在进行刷分控评时,
已经打破了“先看作品再打分”的基本规则。
有流量演员参与的影视作品,
往往出现刷分控评的现象比较多,
水军接到任务之后可能都没看过这部剧,
一模一样的评论就出现在评论区了,
明显是复制粘贴的相同内容。
水军的“威力”
在调查过程中,
记者以粉丝身份
进入某APP的一个水军派单群,
发现在这个聊天群里,
频繁有人发出招聘兼职刷分控评的信息。
业内人士指出,
往往一条1元钱甚至几角钱的价格,
就能吸引大量水军接单进行控评。
刷分控评,
往小了说,
有可能会对某部剧的口碑
或者观看数据产生不利的影响,
从而对创作者的创作热情产生一定的挫伤;
在制作层面,
公司在经济上也会受到一定的损失,
从而不利于后续正常创作工作的开展。
而粗制滥造的影视作品通过流量造假,
也能成为“好评满满”的作品,
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
往大了说,
水军控评的行为,
不仅会破坏打分平台的客观性与公信力,
甚至影响正常的文艺评论,
掩埋真相。
他们利用公众间的信息差,
蒙蔽不知者,
煽动其情绪,
从而“带节奏”达到控制舆论的目的;
而面对掌握真相的人群,
则是鼓动辱骂、人肉等暴力行为,
让掌握真相的人不好发声、不敢发声,
将真相“静音”,以此颠倒黑白。
水军控评或涉嫌违法
水军对影视剧控评的行为,
不但对网友、影视产业发展
以及打分平台等方面
产生不良影响,
甚至还有可能涉嫌违法。
今年二月,
有网友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留言咨询:
“电视剧控评是否合法?”
对此,官方给予回应:
控评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可提交充足证据材料,
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也可直接拨打12315或登录12315互联网平台,
进行申诉举报。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朱巍副教授表示,
控评一方面影响经营者的权利,
另一方面还影响消费者的知情权
和自由评价的权利,
从这两个权利的角度来说,
控评都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范围。
国家网信办近年来也出台了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多项规定,
对网络水军的刷帖控评行为有较为细化的规制。
“把平台的主体责任具象化。
明知道别人在搞这种水军,
那平台一定要有一个必要措施,
把水军的东西过滤掉。
在控评的过程中,
这些水军在从事一些非法经营的事情,
表面侵害到了正常的传播秩序、
市场经营秩序,
严重的话他可能涉及到非法经营罪,
可能也会有刑事法律去进行规制。”
多方整治来真的
对于影视剧刷帖控评等行为,
需要多方共同合力治理,
才能还文艺评论一个清朗环境。
今年二月,
国家网信办开展了
“清朗-春节网络环境”专项行动,
其中一项内容就是重点整治刷量控评行为,
彰显了有关部门坚决治理此类不良网络行为的态度。
平台方拥有网络环境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网络水军之害从“新病”发展为“顽疾”,
种种乱象频发——
酿成此祸的绝大部分原因就是平台监管的缺位。
除了有关部门的专项整治行动,
平台自己也应加大应对力度:
可以利用技术手段辨别水军账号,
降低违规账号的发言权,
甚至采取封号措施。
同时专家建议,
应提高影视机构营销推广行为的透明度,
行业协会、影视剧制作方等
也要加强行业自净,
摒弃控评这样的不正当竞争,
并对网友进行正向引导,
包括积极引领粉丝文化的良性发展,
提升年轻人的审美素养,
在价值观、审美观、人格培养上
加大影响力度。
针对影视剧控评现象,
要能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治理机制,
还要解决控评维权案件的诉讼难点问题,
提升司法机关的审判质效,
提高网友的监督热情,
为网友起诉维权提供方便,
降低网友的维权成本,
畅通维权渠道。
“以控治控”,
才能灭掉这场泛滥已久的“水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