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0日,英国商务和贸易大臣凯米·巴德诺赫宣布,政府不再寻求今年底前废止英国法律制度中的全部欧洲联盟法律。
巴德诺赫说,这一时限会导致“法律不确定性风险”。英国政府将转而拟定清单,废止大约600项欧盟法律,定于本周内公布。
巴德诺赫表示,英国2020年脱离欧盟后,英方迄今已修正或废止大约1000项欧盟法律,“关键的是,2023年底时我们将结束欧盟法律的至高无上地位,让我方法院有能力脱离欧洲法院的判例法”。
英国2016年经全民公投决定脱离欧盟,并经过漫长磋商于2020年1月31日正式“脱欧”,随后进入为期11个月的过渡期。直到2021年1月1日,英国才完成真正意义上的“脱欧”。
据美联社报道,英国2020年初“脱欧”后,把数以千计欧盟法律“复制粘贴”到英国法律中,以确保民众和企业平稳过渡。
只是,英国执政党保守党一直主张“脱欧”,曾为“脱欧”公投主推“重夺掌控权”口号,希望废止欧盟法律在本国法律体系中的优先权。
英国保守党前首相伊丽莎白·特拉斯去年在短暂7周任期内提出法案,寻求今年年底前废止全部未明确保留的欧盟法律。现任保守党首相里希·苏纳克先前表示将继续推进该法案,并承诺将在上任百天内废止全部欧盟法律。
英国政府10日的宣布引发不同反应。保守党议员雅各布·里斯-莫格当天发推文说,苏纳克“令人遗憾地粉碎了自己的承诺而非欧盟法律”。
英国商会人士简·格拉顿欢迎政府的决定,表示英国商界领袖担忧年底前废止大量欧盟法律会进一步削弱英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