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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死刑!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终审判决

2024/12/20 11:42:45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12月19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二审现场。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供图

  12月19日,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开庭。当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二审宣判,驳回余华英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此为终审判决,余华英再无上诉机会。

  庭上辩称“只卖没拐”求一线生机

  受害人杨妞花的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接受庭前采访时表示,此次开庭,被告人余华英方面、受害人杨妞花方面都没有提交新的证据。余华英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她声称拐卖儿童主要是她的共犯王某文、龚某良提议的。王某文在丽江拐走的孩子,她没有参与“拐”,只参与了“卖”。她认为,自己当时只是参与了挣钱,良心没有泯灭,死刑量刑过高,请求给她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受害人杨妞花称,余华英曾和多个情人同居,这些男人给她介绍被拐孩子,她把责任都推到情人身上。余华英曾和两个情人一起生活,有个情人甚至比她大30岁还同居,另外一个老头也跟他们住在一起,两个情人分别住在两个房间里,她的男人们负责给她介绍孩子。此外,她还在另外一个中间介绍人家里面住了有近五六年,而且这几个人全部都是帮她卖拐的,因为有的已经去世了,有的已经老年痴呆了,所以后面才没有被追责。

  “她把责任全推到情人身上。”王文广说,余华英总说“我当年年少不懂事”“当时我是被别人教唆”,根本没有真正悔罪的态度,其实拐卖儿童没有拐和卖之分,没有主次之分。

  重审二审宣判后,杨妞花走出庭审现场时高喊,“二审宣判结果当庭宣判,还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终审。这是最后一战,余华英得到的答案是判处死刑。”杨妞花称整个庭审过程中,余华英的态度依然很嚣张,她还是觉得自己没有错,直到判决结果宣判,余华英的眼泪掉下来了。

  连亲生儿子都卖,曾入狱却屡教不改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1岁时她与重庆男子王加文结婚,后生下一女。1992年,王加文涉嫌盗窃被抓后,余华英开始外出打工,并结识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

  而就是这个她的亲生骨肉,竟成了她和龚显良面对生活拮据时贩卖的第一个孩子。通过中间人,他们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送到了河北邯郸,获得5000元报酬。而这个儿子她以后再没有见过,“因为当时人家来抱的时候,也不讲是哪里的,他们是什么家庭也没有讲。”余华英称。

  2004年,余华英因拐卖儿童罪被云南大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经减刑,余华英于2009年刑满释放。

  然而,曾卖掉亲生儿子的余华英,并没有因入狱而悔改,出狱后接着开启一系列拐卖儿童的罪恶人生之旅。(综合央视新闻、红星新闻等)

  【对话】

  杨妞花:“相信正义一直存在,也相信正义能够真正实现”

  “这将是我第六次与余华英面对面,也希望是最后一次。”出发前往贵州前,杨妞花发布视频称曾经自己内心充满了恨,但当正义出现的那一刻,她内心的恨已经化成力量。

  12月19日上午8点半,杨妞花从酒店动身前往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随即被来自全国各地的媒体记者包围。面对镜头和闪光灯,杨妞花坦言,对于该案的结果,自己等得有点久,已经过去了1313天。“但只要有个好结果,一切都值得。”杨妞花说,她希望今天是最后一战,“如果没有当庭宣判,我依然会尊重法律的决定,一定会坚持到最后一步。”

  关于案件热度问题,杨妞花觉得,案件总会有热度下降的一天,但自己追击人贩子的时候,从未想过会有如今的流量,能让更多媒体注意到,但热度下降并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活。“我们不需要靠着热度去生活,只是为了打官司。”

  杨妞花告诉新黄河记者,随着案件的持续曝光,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此事,也有更多受害者愿意站出来共同发声。“被余华英拐卖的第17名孩子找到以后,他看到我一直在拼命追击人贩子,便给我发了一条短信,‘我不该再有任何顾虑,应该站在你身后,因为你是在替我们发声,所以我要陪着你一起出庭’。”杨妞花说,这位受害者会以旁听的身份参与案件庭审,而自己是以原告身份进入法庭,“今天到达现场的有10个被拐家庭,大家都在。”

  杨妞花说,曾经被余华英拐卖的孩子如今都是成年人了,想要完全回归原生家庭并不容易。“大家都有了自己的小家庭,也有了自己的儿女,所以我觉得父母找到孩子后,只要知道他们过得好,能时常打个电话见个面就很好了。”杨妞花说,她相信正义是一直存在的,也相信正义是能够真正实现的。(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赵桂凯 孙敏)

  谌江海:“想要寻找亲生父母的念头一直藏在心里”

  和杨妞花一样,今年37岁的谌江海也出现在庭审现场,他是余华英拐卖儿童案新增的6名被拐儿童之一,此次特地从河北邯郸赶来贵阳,希望在现场听到余华英重审二审的消息。

  “我觉得自己真傻,一包糖就把我骗走了。”谌江海介绍,自己是在1993年被拐走的,当时他和哥哥一起在游戏厅,哥哥在打游戏,他站在一旁,突然来了一个陌生女人说带他买糖吃,于是将他骗上火车,带至河北邯郸。“那个陌生女人给了我一包山楂片,我当时5岁多,在上小学前我还一直记得自己的真实姓名,后来慢慢大了,小时候的记忆也模糊了,我只记得我的家在太阳落山的方向。小的时候,每当我想亲生父母就会往西边的方向跑,但西边太大了,我只能回来。养家对我也挺好,但是想要寻找亲生父母这个念头也一直藏在我的心里。”

  无法与人诉说,谌江海选择将自己想要寻亲的想法写在了日记里。2015年,他看到一档电视寻亲节目,重燃了他想要寻找亲生父母的念头。“养家有一个姐姐,我们的关系非常好,后来姐姐看到了我的日记,知道了我想寻亲的想法,于是在她鼓励下,我联系了‘宝贝回家’录入了我的信息,开始寻亲。”谌江海的寻亲过程并不顺利,“父母年龄也大了,后来我得知,在我被拐后,他们曾经找遍了安顺都没有消息,因为怕哥哥再丢了,于是放弃了在安顺卖菜的生意,回到了老家务农。他们不知道可以通过网络寻找我,所以一直是我单方面地寻找父母,这也加大了寻亲的难度。”直到今年3月,谌江海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赵桂凯 孙敏)

  【案件时间轴】

  1993年起

  余华英及其同伙一起拐卖多名儿童

  2022年7月

  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事拘留

  2023年9月18日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提出上诉。

  2023年11月28日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二审开庭。二审庭审后,检察机关提出发现余华英有漏罪未处理,建议发回重审。

  2024年1月8日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发回重审。

  2024年10月11日

  案件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余华英被控拐卖儿童人数从11人增至17人。

  2024年10月25日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4年12月19日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二审宣判,驳回余华英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此为终审判决,余华英再无上诉机会。

原标题:维持死刑!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终审判决 她庭上辩称“只卖没拐”求一线生机 态度强硬直到宣判才掉下眼泪

值班主任:刘克

作者:赵桂凯 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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