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该《目录》涵盖18种传统畜禽和13种特种畜禽,列入《目录》的动物,意味着能按家畜家禽进行管理,可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但大众关注度较高的狗却已不在目录范围,引来了诸多猜测。针对此前关注度较高的狗是否列入《目录》,农业农村部在说明中回应,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因此,网络上对于到底能不能吃狗的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传统文化”、“灵魂伴侣“、”观念冲突“等一个个问题逐渐显现,”国际上普遍“的价值观合适吗?我们又该如何看待这些问题呢?
01
媒体怎么说
文明和陋习该由谁定义
@观察者网(董佳宁)农村农业部的公开征求意见里,只是把狗从传统畜(处)禽里剔除了,这还不等价于为吃狗肉立法。即便是这个《目录》通过,也不等于就彻底禁食狗肉。
我们对待狗的态度,也关联着我们对于他人的态度。尊重狗,更要尊重人。
说到底,不吃狗肉,还是一个中产阶级的价值取向。还是等我国中产阶级足够大,足够多之后,对于狗肉的立法,也不迟。关于狗的权利,动物的权利,是否应该吃狗肉,相当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是说不清的,谁也无法说服谁。至少我们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共同的价值底线,就是不虐杀、不盗杀、不当街屠宰,要有动物检疫。
谁来解决玉林狗市的争端
@财新网(徐贲)有报道说,玉林市有卖狗者当众虐待、残害狗,以此为要挟,逼迫爱狗者高价买狗。虐待狗与杀而食之之间不过是一步之遥,杀狗吃狗肉也许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但如果它与保护动物的新观念不符,那么,应该改变的是传统。
广西玉林狗肉节的街市
食用狗肉有历史渊源
@中国国家地理作为对中国影响最大的思想家,孔子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今天的生活状态。中国人的谈吐方式、行为模式的背后,可能都有孔子和他门徒的身影。《礼记》中记载了孔子及其弟子吃肉的具体方案:在肉食搭配方面,麦饭适合干肉、鸡肉羹、雁肉,牛肉适合配稻饭,羊肉适合黍饭,猪肉适合稷饭,狗肉适合粱饭,干肉羹配兔肉酱,麋肉块配鱼子酱,鱼肉丝配荠菜酱……可见中国有很悠久的食用狗肉的习惯。
02
网友怎么说
反对禁食狗肉,认为狗和其他动物一样
@威廉小胖子狗是伴侣,那鸡、猪、马、牛、羊等,还陪伴人类几千年,被人类吃了几千年了?他们不忠诚吗?
@南喵了个咪君猫某一只宠物狗是它主人的灵魂伴侣,不等于所有狗都是全人类的灵魂伴侣。人类作为一个群体,除了都需要是食物、水、氧气之外,没有什么绝对共同之处。没有任何一个物种可以说是人类的灵魂伴侣。
@启事食呵呵,马可以吃?兔可以吃?鸽子可以吃?人类的伴侣,这个等级标准是什么?
@坐班房的猪不吃狗,但也不会否决别人吃的权利,狗不比其他动物高一等吧,以这种表达来看,我家种芋头,芋头就是我的伴侣,大家都别吃,我信佛教,不吃肉,大家都别吃。
玉林狗肉节前爱狗人士贴在墙上的标语
支持禁食狗肉,认为狗是人类的伴侣
@超级棒棒糖yu支持!狗狗是人类的灵魂伴侣!坚决抵制食用!
@倾一池温柔废话来撩你非常讨厌一说不让吃狗肉就抬杠牛呢羊呢猪呢。首先并没有专业养殖肉狗供食用的,大部分端上餐桌的狗肉都是别人家的心头肉,其次狗子的听觉和嗅觉以及天生的治愈力被人们充分利用,搜救犬、导盲犬、陪伴犬等等,狗子为人类奉献了太多,猪猪也很可爱,但它不能在你瞎了的时候带你过马路,谢谢。
@姗姗来的刚刚好不否认很多小动物都是陪伴人的,但是除了警犬,有谁见过普遍的警鹅,警鸡,警牛么?而且的确把狗当宠物是最普遍的哇。这是一个时代发展的产物,以后别的种类小动物也可能成为警类或人类帮手呢,得到更好的保护。历史证明每次颠覆性思想变化都会遇到很大传统思想阻碍,但即使再难,时代总要一个发展的。
@可爱小赵的可爱一天“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很多国家都是善待猫狗的。毕竟缉毒犬导盲犬地震搜救犬等等很多都会救人命的。其次国内肉狗场太少了,很多狗肉都是偷来的。没有检疫过。不过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啊~还得禁止弃养,不能一堆流浪狗在大街上。
美国参议院通过立法禁食猫狗肉
中立观点,认为不应一刀切
@边打酱油边看戏不能因为部分人群改变大部分人群的需求吧,不要为了迎合国际友人压制自己老百姓吧。应该将狗细化为宠物狗和普通狗,制定食用标准,检验标准等,而不是一禁了之。
@嗷嗷开心__一言不合就发车爱狗跟吃狗肉有什么关系?要禁的应该是毒杀,捕杀宠物狗,补贴饲养肉食狗,而不是一刀切。
@把你踹出网我觉得不是狗不能吃,而是宠物不能吃。我不吃狗肉,但我觉得我没有什么立场去要求别人不吃。
@七分甜的糖炒栗子我不吃狗但我不反对吃狗肉,肉狗可以吃但监管条例需要细化,而不是禁食一刀切。
03
我们怎么说
-以尊重的态度构建文明空间-
该不该食用伴侣动物,不仅仅是有没有爱心的问题,这背后反映的其实是人类如何认识自己与其他动物的关系、如何界定生命的深刻命题。在中国的世俗文化里,猫狗的地位还远远没有达到人格化,不像西方,在道德和文化层面都可以对“禁食伴侣动物”观念溯源。而随着文化交流融合,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物种平等的非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势必会与习惯于吃猫肉狗肉的群体产生冲突。
我们理解爱心人士的同情心,因为伴侣动物在现代社会对人类的陪伴和帮助意义重大;我们也理解食用者,因为在他们的观念里这只是同吃鸡鸭鱼肉一样的事情。选择不吃,是尊重小动物的生命;选择不干涉他人吃,是尊重他人的民俗习惯。正如人民日报在2014年的相关文章中所言:“在中国,狗既是伴侣,也是食材。公共事务是众人之事,众口想来难调,不必绑架道德说事,而是彼此有商量、找共识,避免自我观点的神圣化。对相反的意见,要有一份温存。对生态多样性的尊重,才是真正的文明行为。”
-用法律引导和谐共存-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国的狗肉市场(以狗为伴侣动物代表)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来源不明、未经检疫、肆意屠杀等等问题更是招致了对食用伴侣动物现象的批评和担忧。法律在伴侣动物食用问题中应扮演好裁判员角色,在维持基本秩序的前提下规范各方行为,确定行为底线,解决共识问题,让观念多元的人群能够在法律引导下和谐共处。
只有人类自己实现和谐,才有可能去保护弱势群体,去追问生命平等的意义。
文字:杨郁然 高雨曦 冯中华 孙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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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游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