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上午,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极目新闻了解到,审判结果将择期宣判。
此前报道,2019年11月,被告人洪某与被害人李某月相识并发展成为恋人关系,后因产生矛盾,洪某产生杀害李某月的想法,并找张某光、曹某青协同杀害李某月。三人策划并准备了摄像机、头盔、迷彩作训服、背包、手提包、头灯、伪装网和单目夜视仪等作案工具,并反复演练作案方法。
2020年7月9日,洪某诱骗李某月前往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并向张某光、曹某青提供资金,让张、曹二人提前订购机票前往勐海县。张、曹二人于2020年7月9日到达后,在勐海县购买了两把铁锹,步行至勐海县一公园树林内挖坑,为杀害李某月作准备。在李某月到达后,二人利用某游戏的语音功能,指引被害人到达勐海县一小区附近,张某光又使用手电筒将被害人引至挖坑点,将李某月杀害后掩埋尸体。
原标题: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将择期宣判
值班主任:颜甲